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规定,拟为见义勇为人员钱云剑、蒋成磊记个人二等功,高武、罗亮清追记二等功,现予以公示。
一、蒋成磊,男,汉族,198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浙江省乐清市人,乐清市乐成街道城建办副主任;
二、钱云剑,男,汉族,1985年12月出生,浙江省乐清市人,乐清市白石街道岐元村村民。
2024年7月22日下午,乐清市白石街道上陈大桥上,一辆轿车失控撞断大桥护栏坠河后仰翻在河道中,河水迅速淹没了大半个车身,车门在水中打开受阻,5人(含2名儿童)被困车内。正在附近的蒋成磊、钱云剑发现后,不顾河水污浊腐臭带头下河施救,两人游到车边合力拉开后车门,将后排被困4人救出。在随后下河加入救援的钱锋华(男,乐清市人,1979年10月出生,2024年10月被乐清市人民政府记三等功一次)、张文龙(男,乐清市人,1954年12月出生,2024年10月被乐清市人民政府记三等功一次)协助下将4人救上岸。得知车内还有驾驶员被困,两人毅然再次下河施救,蒋成磊憋气潜入驾驶室救出溺水昏迷的驾驶员。被救5人经现场群众急救和送医抢救先后恢复了健康。
三、罗亮清,男,汉族,1985年7月出生,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生前在我省杭州市以开网约车为生。
2024年10月2日凌晨,平阳县万全镇尤里村尤里花苑旁一辆轿车误驶入塘河,顺流飘移至河中央进水下沉。被困车内的2人不识水性爬上车顶呼救,不久河水淹没汽车2人先后落水。正在岸边等人的罗亮清发现险情,他不顾自身水性不佳,毅然下河救人。罗亮清奋力游到河中央,拉起一位落水人员往岸边拖带途中力竭沉入水中,献出宝贵生命。
四、高武,男,汉族,198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江西省鄱阳县人,生前系中保恒杰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负责人。
2025年5月1日上午,永嘉县沙头镇石柱村楠溪江畔,一男童不慎滑落江中被水流冲到深水区。正在附近的高武发现后不及脱衣下水施救。他游到深水区抱住拼命挣扎的男童,奋力将其托出水面保持呼吸顺畅。高武在拖带男童游回途中力竭沉入江中。后救生员赶至将两人救起,男童不久就恢复了正常,高武送医抢救无效英勇牺牲。
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规定,拟对蒋成磊、钱云剑记个人二等功,罗亮清、高武追记二等功,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7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结束。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时间以来访、来电等形式向市公安局基层基础支队或市人力社保局工资福利和奖励处反映,联系电话:89980516,89090196。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组织名义反映的,请在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署名真实并告知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