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打“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突出黑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温州市公安局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利用家族、宗族势力,通过暴力或“软暴力”手段,横行霸道、欺压百姓、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在农村地区扰乱农村治安秩序的“村霸”违法犯罪线索。
2.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煽动闹事、操控地方事务、垄断乡镇工程项目、控制乡镇公共资源、干扰执法等在乡镇街道扰乱社会秩序的“乡霸”违法犯罪线索。
3.非法采沙、强占沙石资源、垄断沙石市场、暴力围标、恶意竞标等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沙石资源管理和合法经营秩序的“沙霸”违法犯罪线索。
4.非法采矿、强占矿山资源、控制矿产采运销环节,甚至暴力抗法等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矿产资源管理和经济秩序的“矿霸”违法犯罪线索。
5.拉帮结伙,采取暴力或 “软暴力”手段,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打架斗殴、强拿硬要、操控“黄赌毒”、强收取保护费、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在城市街道、社区、商业区、夜市等公共场所,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街霸”违法犯罪线索。
6.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串标围标、强揽工程、打压竞争对手、操控行业经营、非法讨债、黑物业、黑家政等在市场流通领域或者利用信息网络破坏正常市场经营流通秩序的“市霸”违法犯罪线索。
7.其它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突出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有关违法犯罪内容表述清晰,尽可能提供证据材料,鼓励实名举报。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10(24小时)或0577-89980468(工作日上班时间)。
2.举报邮箱:wzgashb@163.com
3.举报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金桥路2号温州市公安局扫黑办,邮政编码325000。
温州市公安局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