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机需进行实名登记!!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实名登记流程指引
(一)进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网址:https://uas.caac.gov.cn
(二)实名注册无人机。登录后进入首页——点击右上角登记管理——实名登记——注册品牌无人机——验证所有人信息——手机扫码刷脸验证——选择生产商名称——选择型号等相关信息(序列号需手动输入)——根据要求上传照片——完成注册。
(三)完成注册后,可在实名登记页面中查询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无人机,点击右侧 “发送二维码”按钮,填写邮箱,下载附件并打印,将二维码粘贴至该无人机的机身上。
特别提醒
为便于管理,无人机在民航局实名登记系统注册登记后,需将登记的信息报给当地公安机关备案。个人用户可通过支付宝“温警在线”小程序进行无人机备案。
一:直接扫描二维码进行个人登记注册,注册完成后选择品牌无人机或自制无人机进行备案。
二:
打开支付宝,搜索“温警在线”小程序。
在小程序里搜索“无人机管控”,点击最下方的个人资料登记。
选择品牌无人机或自制无人备案(品牌无人机可直接扫描UOM平台的无人机二维码进行备案)
飞行是否需要申报
所有在适飞空域内高于120米以及在适飞空域外的无人机飞行任务都需要在UOM系统申请空域(这里所指的120米是指真高,即无人机距离地表的真实高度。如飞手在100米高的楼顶放飞无人机,无人机距楼顶的高度应小于20米),适飞空域和管制空域定义见《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申请流程
1、首先需在网址民航局官网网址https://uom.caac.gov.cn 进行登录,如下图所示:
2、申请一般飞行活动时需添加航空器信息和操控员信息,可提前在“运行管理”—“我的航空器”和“我的操控员”添加相关信息。
3、点击运行管理-飞行活动申请-一般飞行活动-新增
注意事项:
UOM系统目前飞行活动申请只受理七天内的飞行活动,且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要在24小时内,一般飞行活动需在飞行前一日的12时整前提交飞行活动申请。例:1号中午北京时间12时整之前申请可以选择申请2号,1号北京时间12时整以后只能申请3号的(如有需要记得提前申请)。
空中交通管理机构会在飞行前1日的北京时间21时整前受理,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4、飞行活动页面填写
操控模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遥控飞行或自主飞行;
飞行模式:CAAC视距内执照选择视距内飞行,CAAC超视距(机长)和教员可以选择视距外飞行;
任务性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任务性质;
预计结束时间:飞行预计结束时间;
通信联络方法:已实名注册登记后会自动填写;
起降备降场地:填写示例“申请空域内空旷、封闭区域”;
通信、导航和被监视能力:填写示例“飞行数据通过大疆无人机内置程序实时上报至UOM平台”;
飞行航线、高度、速度和空域范围,进出空域方法:填写示例“飞行全程均位于申请空域内,无固定航线,真高300米以下,飞行速度低于20m/s,空域内起飞降落”;
应急处置程序:输入应急处置程序,如没有相关信息请输入无;
特殊飞行保障需求:输入特殊飞行保障需求,如没有相关信息请输入无;
指挥控制链路无线电频率以及占用带宽:如没有相关信息请输入无;
二次雷达应答机或有关自动监视设备代码:如没有
其他必要信息:可不填写;
是否涉及以下活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
任务批准文件:支持任务审批文件上传,若申请的飞行活动涉及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区域则必须上传批准文件,批准文件只可上传pdf格式,且每个文件不得超过2M,最多可上传5个文件。(如果飞行任务性质是训练飞行或操控员培训等是需要公司写证明并盖公章,将文件扫描 pdf 上传至任务批准文件位置)。
5、提交信息。添加相关的信息后,选择添加航空器和操控员,框选申请的空域范围及填写最大飞行高度后,点击完成申请,即可提交申请,等待审核即可。
6、审批通过就可以合规飞行,可在一般飞行活动查看审核情况。
安全无小事,关系你我他
温州公安再次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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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飞行无人机,应依法合规飞行,严防危害公共安全。对于违规飞行,构成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