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的温州公安实践
发布日期:2025-03-10 09:55 浏览次数: 来源:温州市公安局 字号:[ ]

2025年2月,《法治时代》刊登温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毛伟平署名文章《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的温州公安实践》。《法治时代》是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由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理论指导,是专注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法治类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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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2 月 25 日,浙江省深化数字法治改革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工作例会暨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温州召开(作者供图)

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的温州公安实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2024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指出,以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为支撑,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近年来,温州公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质效为前提、以协同为牵引、以在线为关键、以能力为支撑,积极探索实践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快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全力推进温州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先行。2024年,浙江省深化数字法治改革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工作例会暨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推进会在温州召开,温州公安涉案财物处置改革成果入选《中国涉案财物制度改革蓝皮书》,拘押直通车、价格认定等应用场景全国推广,公安网远程取证系统入选长三角警务协作示范项目。

2024 年 12 月 25 日,浙江省深化数字法治改革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工作例会暨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温州召开

一、坚持以“质效”为前提,迭代升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温州公安始终紧盯执法质效,建成集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三位一体”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推进“人、案、物”集约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夯实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的主阵地。

(一)打造执法办案“总基地”

坚持“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总定位,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要求,统筹全局办案资源向中心汇聚,健全“以专业办案队为主、派出所为辅”的刑事办案体系,进一步明确进中心办理行政案件的范围,确保刑事案件和复杂敏感行政案件都在中心办理。同时,持续优化“内部110”服务响应机制,打造云上内部协作通道,为办案人员提供信息研判、破案攻坚、电子取证、深挖犯罪等专业支撑,并联合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的实施细则》,推动检察人员常态化入驻中心,提升认罪认罚、刑拘直诉、刑事速裁等程序效率。2024年,全市刑事案件移诉准确率同比上升2.7个百分点。

(二)打造监督管理“大中枢”

按照“办案”“管理”“监督”适度分离原则,全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部实现专职管理,由中心专职人员承担信息采集、人身检查、集中看管、监管检测等闭环式执法对象管理任务,并严格落实“1+1+N”领导带班制,常态化开展执法安全巡查,实现中心办案“零事故”。同时,打造集“预警、监测、研判、画像”等功能于一体的大数据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搭建风险预警模型64个、问题监测模型109个,建立常态化研判执法态势机制,加大源头预防和过程管控力度,累计发布预警信息1.2万余条,整改执法隐患1700余个,实现“事后倒查执法责任”向“事前介入执法风险”转变。

(三)打造服务保障“大本营”

立足实用、好用、易用,充分利用数字化等手段,提供办案支撑、执法辅助、服务代办、人员押送等20余项服务保障功能,实现民警从案件侦办到人员执行全流程不出中心。如针对取证环节,开发资金查控管理应用,实现查询、冻结、解冻等业务办理云闭环、云监管,做到“任务一键发起、材料一站审核、结果在线反馈”。应用场景全省推广后,已为全省办案民警节省取证时间约180万个小时。如针对送押环节,依托“拘押直通车”应用,连通执法办案和监管系统,办案民警一键推送执行对象信息及法律文书,监管民警在线审核、代为送达,收押效率提升85.8%。

二、坚持以“协同”为牵引,深化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改革

深化跨部门高效协同是推动执法办案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路径。作为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主要试点地区,温州公安始终聚焦跨部门执法办案的重要环节、重点要素,探索形成一套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不断丰富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的新路子。

(一)聚焦调查取证,建立健全政法协同机制

围绕政法单位数据共享不够、线下调证效率不高等问题,通过对公安、法院相关信息库数据的整合优化,统一数据共享标准接口,打通公安、法院业务系统网上调证通道,做到判决前科等关键数据跨网流转,形成简便、顺畅、高效的“网上申请、网上流转、网上反馈”的一键调证模式。同时,建立公安、法院网上调证工作机制和档案信息标准,明确公安、法院网上调证责任部门、证据反馈标准、证据反馈时限,优化和完善系统操作流程,有力提高信息查询和调取效率,公安民警查询和调取法院判决等文书由原先的近5个工作日缩短至30分钟。

(二)聚焦案件卷宗,建立健全数字协同机制

围绕案件卷宗、执法音视频证据等协同难、保管难、利用难等问题,在做好数字卷宗1.0版本的基础上,建成音视频资源集中管理和综合利用平台,采用“集中管理、分点存储”模式,对执法音视频进行源头集成管理,出台音视频存储、管理、使用制度,推动出台音视频证据随案移送省级标准,确保每个执法环节都有据可查、有证可依,资源存储成本缩减80%以上。同时,通过标准化加工将有效音视频整合嵌入数字卷宗,依托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流转至检法端,实现数字卷宗和关键音视频证据的同屏审查,全面实现大容量音视频证据从“线下刻盘”向“线上传输”转变。

(三)聚焦涉案财物,建立健全处置协同机制

围绕涉案财物处置渠道不畅、效率不高、监管不全等问题,在浙江省率先实现市域涉案财物委托第三方集中保管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政企合作,采用“实物不动、数据跑路”的方式,委托专业的社会机构,根据指令完成拍卖、销毁、返还等具体处置事务,同步打造集“管理、流转、处置、监督”功能于一体的全省数字化处置平台,横向连通公检法、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处置机构等10余部门,纵向贯通省、市、县、基层四个层级,配套运行系列制度机制,公安民警在办案系统一键发出处置指令,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和社会机构协助完成处置,切实做到“一键发起、一体处置”。目前,该平台已在浙江省各政法单位推广,全省累计在线处置涉案财物8万余件,处置周期从平均150天缩短至32天,处置及时率提升78%,在库管理率下降46%。

(四)聚焦价格鉴定,建立健全流程协同机制

围绕传统鉴定模式流程繁琐、效率低下等问题,推动建成全省价格认证“一网办”应用平台,连通公安执法办案、国家价格认定、司法鉴定等6个系统,做到鉴定数据网间流转,实现委托申请、受理认定、结论送达等环节全流程数字闭环,业务办理平均周期从15天下降至6天。同时,推动出台全省《价格认定网上协同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价格认定、司法鉴定、远程勘验等执法鉴定业务办理要求,同时建立完整的密钥和证书管理体系,保障价格认定安全高效快捷。平台上线以来,浙江省业务总办理量达8万余件。

三、坚持以“在线”为关键,构建现代化执法办案模式

在线是信息化的重要表现形式,是实现信息化的重要手段。温州公安深入实施大数据赋能一号科技兴警工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拓展丰富数字化、智慧化办案场景,对一些执法办案重要环节,如调查取证、勘查勘验等予以突破攻坚,为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不断注入新动能。

(一)案件远程在线取证

紧盯跨区域取证往返时间久、人力成本高等痛点,创新公安网远程取证应用,通过核心技术研发、统一硬件标准、规范接入协议,有效连接全省90%执法场所设备终端,实现远程讯(询)问、远程示证、远程见证、远程翻译等功能,民警在本地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即可完成案件取证工作,取证时间平均缩减85%以上。2024年以来,浙江省已通过该平台累计取证1895份。同时,以长三角警务协作为契机,推动跨省域“设备互联、视频互通”,并出台《公安专网远程办案工作规定》等文件,进一步规范硬件参数、软件接口等标准,推进全国公安专网远程取证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温标”向“国标”跃升。

(二)涉网案件在线勘验

紧盯新型涉网案件量大面广、勘验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等难点,搭建专网平台,根据案件类型、取证需求等差异,分类明确勘验方法、操作流程及取证规范,定制通联账号、涉案网址、第三方服务等标签,在线集聚受害人、窝点、服务器等远程勘查电子数据,做到全时空、全要素、全链条远程采集,相关做法被公安部简报刊发。同时,研发智能“云柜”服务应用场景,推进涉案手机扣押、委托、流转、存储等环节在线运作,实现基层办案单位送检委托“零跑路”,涉案手机勘验周期大幅缩减。

(三)涉案款项在线执收

紧盯涉案款项执收难、缴费难等堵点,创新涉案款项在线执收应用,内部连接执法办案系统,外部联通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公安、银行、财政等部门,构建“1+1+N”数字化缴款模式(即内外1个平台、支付1个通道、联通N个银行),办案民警开具法律文书后,系统自动生成订单,当事人可通过浙里办、支付宝、浙政钉等小程序浏览文书、缴纳案款,回执凭证自动回传全省执法办案系统,涉案财物款项执收业务全程留痕,实现公安罚没款、保证金等涉案款项在线执收、票据线上开具、实时监督闭环,提升便利度的同时,大幅提升涉案款项监管效能。目前,浙江省应用率超99%,获得基层民警广泛好评。

四、坚持以“能力”为支撑,健全数字法治保障体系

能力建设是法治公安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温州公安聚焦数据要素配置、全员人才培育等维度,全方位推进数字法治能力建设,不断强化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的保障支撑。

(一)提升执法主体能力

持续深化“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加强“两类三级人才库”(即刑事执法办案、行政执法办案两类,每类分为初级、高级、首席三级)建设应用,依托“警营大讲堂”、钉钉“云课程”等载体,通过送教上门、以案释法、比武培训等方式,着力提升执法主体履职能力。截至目前,全市696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67人成为市级公职律师。同时,组建10余人“双化融合”专家团队,围绕数字化理念、方法、技术为法制干部开展集中授课,着力培养既懂法律又懂数字化改革的复合型人才,持续提升公安科技创新能力。

(二)统筹执法办案能力

依托“浙警智治”平台,探索警务能力中台建设。以“最大公约数”为原则,围绕“选优专业化、荐优智能化、用优乐高化、评优电商化、争优生态化”目标,打破部门壁垒、层级壁垒,形成带人带业务的模块化能力资源和能力集群,按需定制、按需调用,打造警务能力新生态,实现从抽警力向调能力转变,随时应对各类执法执勤任务。目前,已建立10余个应用场景,梳理8个大类36个小类100余项专业能力。

(三)优化数据共享能力

聚焦基层派出所民警反映强烈的信息重复采集、多头采集等问题,按照“一数一源一标准”要求,依托“浙警智治”平台,搭建“2+1”数据采录框架体系,将执法办案系统数据高效实时回流本地,通过资源整合、系统改造、数据清洗,支撑系统间数据共享协同,避免8个省级应用多头采录。同时,进一步拓展数字组件赋能,将执法办案系统电子签章功能向其他省市拓展。截至目前,已成功对接22个省市县系统,累计电子签章约3200万次。

总之,公安工作现代化先行,必须以法治化信息化融合发展为支撑。温州公安将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守正创新、实干争先,将现代科技手段深度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打造更多具有温州辨识度的公安成果,确保在“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新征程中交出高分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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