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7/2024-0007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4-06-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本局对刑事案件暂扣款(保证金)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排查清理出一批长期挂账未处理的涉案财物。现依照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温州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十五条规定,请相关当事人陈灿辉、廖伟槟在本公告发出后6个月内,携带原始收据、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温州市公安局办案单位(见附件)办理领款手续。逾期不来领取的,将视为无主财物上交国库。
温州市公安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