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紧急求助的范围
发布日期:2023-05-06 19:04 浏览次数: 来源:市公安局 字号:[ ]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类警情;
(二)治安类警情;
(三)道路交通类警情;
(四)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五)治安灾害事故类警情;
(六)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紧急求助的范围:
(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危及人身安全状况,以及公众遇到其他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二)发现老年人、儿童以及智力障碍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行为能力、辨别能力差的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紧急帮助查找的;
(三)涉及水、电、油、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四)发生地震、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险情,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参与紧急处置的;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紧急求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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