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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2-02-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23 10:11 浏览次数: 来源:市公安局 字号:[ ]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内容,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依法确权定责,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一是“明权”实标准。加强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按照《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精准制定行政执法指引、证据标准、典型案例等一系列规范,并将其作为全市公安执法指南。二是“亮权”抓公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依申请公开案件,加强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公开的全都公开,不应公开的绝不公开。三是“限权”强监督。制定《温州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及清单,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公正。

(二)强化规范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由我局代拟起草的《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施行。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结合具体实际,依照有关规定,制定了《温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事故应急预案》《温州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温州市区户口迁入规定>的通知》等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年共对3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并按程序处理。

(三)坚持多向发力,推进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强化涉企行政指导。下发《温州市公安局关于深化涉企行政指导实施方案》及目录清单,根据公安职能、管理内容和企业需求,以非强制性服务指导手段代替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并通过多种方式手段,为企业出谋划策,引导企业树立自律意识。二是推行涉企柔性执法。出台《涉企轻微行政违规行为“首次不罚”目录清单(第三批)》,通过依法慎用强制性措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对513次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首次不罚”,对144起涉企案件慎用强制措施。三是深化涉企行政审批改革。下发《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推进落实公安涉企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推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改革试点,截至目前,对10余项审批、许可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

(四)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公安执法质效进一步提升

一是全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迭代升级。全年温州市公安局推动全市各县全面建成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并投入使用。截至2021年,全市中心共计占地面积30947㎡,投入资金 11200万元,平均每个中心面积约2380平方米,远超全省1500平方米的中心平均面积。当期刑事案件集中办案比已达73%,政法协同区、速裁法庭等硬件及机制日益完善,“案情一地审查、案犯一体换押、案卷一地流转、案件一地办结”为特色的县域刑事案件执法司法新模式逐步形成。二是全力推进执法智能建设。创新大容量文件共享平台,持续提升单轨制协同办案水平,全市单轨制协同办案率达99.91%;打造全市统一的执法智能巡查系统,拓展涉案款项在线处置功能,目前全市共建成远程取证点60余个,在线缴纳涉案款项21000起。上述二个项目相关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三是全力推进公安信访“最多跑一地”。持续完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排查机制,推动县级公安信访室全部纳入当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实现涉警信访“最多跑一地”,去年初信初访的化解率达96.7%。四是大力推进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持续完善行政快速办理硬件、机制,提高行政办案效率,行政快办比例逐年明显上升,去年排名全省领先。

(五)强化化解工作,推进社会和谐之基进一步夯实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纠纷类未结治安案件的案管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我局规定的纠纷类败诉案件一票否决制度,积极配合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度,市局本级集中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31起,其中作出维持决定25起,终止复议5起,撤销重作1起,驳回复议申请1起;市局本级单独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44起,其中维持16起,撤回及终止复议27起,不予受理1起。市局本级作为共同被告诉讼案件48起(其中作为共同被告16起,作为单独被告的32起),其中驳回诉讼请求26件,准予撤诉17起,按撤诉处理2起,驳回起诉3起。市局本级公安行政诉讼的数量处于下降向好的趋势,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在温州市法治政府考评中实现零扣分。全市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在全省公安执法质量考评中,成绩为历年最佳,位列全省首位。二是进一步深化提升诉源治理项目。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渡体系,健全统一受理、分类流转、调解前置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有效减少诉讼案件数量。三是夯实基层矛调工作。我局出台《全市公安机关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扬旗行动实施计划》,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加快创建一批具有温州特色、群众满意、全国领先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的目标。目前,获得省厅“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称号3个,纳入争创单位6个。

(六)抓牢执法主体,推进全警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健全我局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年初便制定印发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推荐学习书目,明确学习重点,深入系统学习各项法律及党内法律法规制度。二是抓好中层干部尽责履职。出台《关于强化中层干部执法履职的意见》,开展中层领导的实质履职巡查,进一步完善履职内容包括执法管理、审核审批等执法一日清职责,倒逼中层依法履职,切实发挥中层执法示范引领作用。三是抓好广大民警学法执法。坚持以考促学、以赛促学,借力执法资格考试、全国法律等级资格考试,倒逼全警法律素养提升,提升警种岗位执法水平。温州公安高级、法考通过人数连续三年列全省第一。

(七)做实普法宣传,推进全面普法格局进一步巩固

一是积极开展主题法律宣传。结合“110”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及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围绕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精心组织“防电诈”“疫情防控”“交通治堵”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掀起法制教育热潮。2021年,共组建近2000人的宣传队伍,通过“线上+线下”共开展交通安全宣传2200余场,反诈活动9500余场,毒品预防教育5万余场以及法制进校园等各类活动2000余场,直接教育市民群众362万人。二是做大不同群体普法宣传。以普法宣传“六进”活动为载体,对新居民、在校生、企业家等不同群体,开展不同形式的针对性宣传,不断提升不同群体安全守法率,全市在车站、企业等流动人口聚集地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在节假日采用流动车、摆设摊位等手段开展较大规模法制宣传活动200余次。三是加强媒体矩阵法制宣传建设。借力传统大众媒体,创新新媒体运用,加强警媒联动,积极构建起全方位的法制宣传平台。截至目前,“平安温州”“温州交警”自媒体累计粉丝突破1000万,其中“平安温州”“温州交警”微信、抖音入围全国政法新媒体前100名。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制度配套建设需待进一步完善。制定的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和温州公安实际结合不够紧密,个别法律法规配套制度的制定上还不能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如面对网约房这一新经济形态,还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办法。三是执法效果需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及民警重视执法数量,不重视执法质量,对个别社会层面影响较大的执法事项还不能做到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影响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继续加大力度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持续加强执法制度和机制建设,坚持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理念,补足短板,创新举措,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温州、平安温州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进一步健全公安执法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及说明理由制度。坚决杜绝运动式、“一刀切”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二)明确“源融亲”三型警务工作导向。积极开展“源融亲”三型警务工作,积极推行柔性执法,推行行政执法综合查一次,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合力营造“源、融、亲”警企关系的良好氛围,统筹推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助力温州市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为加快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进一步推进数字法治建设。以建设“公安大脑”最强中枢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数字法治建设,打造执法办案管理“最强中心”项目,依托完成的“法智+”平台,打造全市统一的执法管理服务平台。加强“掌上执法、掌上办案”常态化运行,探索非接触式智能化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审管分离原则,加强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衔接,大力推行监管领域数字化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开展公安内部跨警种、外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等工作。


温州市公安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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