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要决策行为,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根据《温州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举行温州机场T2航站楼前道路实施限时停车(含通行)管制措施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1.听证会时间: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
2.听证会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2楼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温州机场T2航站楼前道路实施限时停车(含通行)管制措施听证方案。
(一)采取限时停车(含通行)管制措施的必要性
2019年,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全年旅客吞吐量达1229.17万人次,较2018年增长9.6%。2020年12月份,T2航站楼出发和到达两层日平均交通流量达22000余辆,高峰时段到达1600多辆/小时。由于T2航站楼配套综合体未建成,现有车辆在T2航站楼前道路上接送旅客,出现停车待客长时间占用车道的交通乱象。此类乱象,既影响交通安全与畅通,又有损温州机场的形象。采取限时停车(含通行)的管制措施,可以更高效的维持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
(二)采取限时停车(含通行)管制措施的具体措施
对以下道路范围内,机动车停车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含通行时间):
1.温州龙湾国际机场T2航站楼出发层(三层) 前道路:由出发层进场匝道分流处以东10米处(起点)及由T2航站楼前南端地面上引桥道路以东10米处(起点),经出发层道路,至出发层出场匝道分离处(终点)及出发层北端下引桥末端处以东10米处(终点),全长约1100m。
2.温州龙湾国际机场T2航站楼到达层(一层) 前道路:由到达层分叉口以北10米处(起点),经到达层道路,至到达层P1停车场入口处以南30米处(终点),全长约360m。
(三)工作措施
1.在实施限时停车(含通行)管制措施前,提前向社会公告,加强宣传力度。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限时停车(含通行)道路设置交通标志,明确限时停车起点、终点和时间。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100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200元罚款;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39号令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记3分。
3.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核载人数大于或者等于20人的大型客车不受限时停车(含通行)管制措施限制。
三、听证参与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1.听证会参加人:王茂法 王朦丹 王雪平 王会林 孙海芬 朱建胜 池海波 汪 涛 陈 祥 林建胜 林炳华 罗红章 郑 德 南汉利 姜 维 徐 芸 黄建春 曹永彬 谢纯禄 葛方宇。
2.听证员:陈宪聪 俞 坚 蔡多多。
3.书记员:杨 洋。
温州市公安局机场分局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