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7/2021-00107 |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1-0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0年,温州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及时制定出台一系列涉疫执法配套制度,保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二是加强对复工复产十二条等防控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做到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坚持依法防控,使防控更加精准,更加科学,更加有力。三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从快从重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12类犯罪行为,实现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四是始终坚持疫情就是警情,动用精干人力技术资源支撑精密智控机制,为全市顺利“拿下拐点、锁定胜局、实现双赢”贡献了最强力量,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坚持“领跑者”标准,以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应用为突破,全力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温警在线”标杆,全面融入“浙里办”“浙政钉”,优化提升“温警在线”平台功能,依法为公民、法人和组织服务。拓展“钉钉警务”“在线警保”等载体,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公安内部各领域服务。全年为企业办事减少各类材料981种,实现162个公安审批服务事项“掌上办、零次跑”。
(三)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有关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情况,同时组织开展公平竞争专项整治活动,下发《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措施,全年清理违背公平竞争文件1件;二是强化涉企行政指导工作,下发《温州市公安局关于深化涉企行政指导实施方案》及目录清单,根据公安职能、管理内容和企业需求,以非强制性服务指导手段代替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通过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示范帮助、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方式,为企业出谋划策,引导企业树立自律意识;三是推行柔性执法实践,出台《涉企轻微行政违规行为“首次不罚”目录清单(第二批)》,对首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全年对377次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次不罚”;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发《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推进落实公安涉企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推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全年对10项审批、许可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四是通过采取依法打击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适用、依法慎重适用财产强制措施、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民事纠纷、依法合理采取民事执行措施等措施,保障和服务温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查处非法集资案件55起,打击处理119人,对23起涉企案件慎用强制措施,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积极推进立法工作。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市人大部署,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由我局起草的《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当年7月1日正式施行,后又启动《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立法起草工作。在立法起草过程中,我局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科学论证评估,遵循立法技术规范,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履行局务会集体研究,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此外,我局认真研究吸纳代表、委员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社会公众和公安内部的意见,
经论证评估后,积极申报立法项目。
(二)加强制定规范性文件。2020年我局根据公安实际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制定了《温州市公安局重
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温州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温州市区户口迁入规定>的通知》等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力推进公安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2020年我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年共
对52个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并按程序处理。同时协同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以信息化手段规范和优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流程。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年初制定了温州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温州市烈性犬、大型犬标准和种类”的确定,严格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2020年我局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水平有了质的提高。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开展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我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清单,成立工作专班,有效推进提升年活动各项任务开展,切实形成全警参与推进的工作态势。通过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问题的排查,整改,落实,进一步促进我市执法质量提升。截至当前,已排查案件11740件,发现问题6521个,追责1446人次,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得到整改。
(二)全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我局对这项现代警务机制的“新基建”工作高度重视,以顶层设计为抓手,提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审议出台了《关于加强政法一体化办案工作推进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力推进了政法一体化办案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工作。2020年我市公安机关推进“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取得重大成效,目前,除龙港外,均已建成运行,特别是平阳县建立的“一体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执法办案机制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其经验做法被省委改革办《领跑者》专题刊发介绍。
(三)持续深化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办案工作。我局以信息化为载体,持续提升单轨制协同办案水平。办案经验于2020年6月份在全省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办案推进会上予以推广,该项工作取得年度考核排名全省第一。
(四)推进执法管理智能化。我局以健全执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加快推进“智慧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运行机制,通过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依托大数据,切实做好全市执法人员、执法对象、执法结果依法精准管理。
(五)推进执法办案标准化。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按照《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准确把握各类违法行为的量罚情节和处罚幅度,确保作出的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六)加强行政执法指导。我局制定行政执法指引、证据标准、典型案例等一系列规范,作为公安执法指南,进一步促进执法质量提高,在2020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含万人评议执法监督类案卷)评查中,案件质量位居全市前列。
(七)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我局制定了《温州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及清单,对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公正。
(八)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依申请公开案件,加强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公开的全公开,不应公开的不为公开,该类案件我局达到零败诉的目标。
五、加强普法教育宣传
2020年我局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在年度召开的公安工作会议中进行重点部署。切实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关键,同时加强全体民警法治培训,做到从普法主体的法治意识、法治水平抓起。全面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坚持把普法工作与履行公安职责有机结合,同步推进、互相促进,不断健全普法宣传网络,创新普法宣传载体,逐步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公民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有力地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市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6次,组织各类执法培训活动40余期(次),累计培训民警8千余人次,向企业管理人员介绍法律防范规范年走访300余家,开展反诈宣传活动1.2万余场、毒品预防教育宣传4万余场、交通安全宣传2125次以及法制进校园等各类活动2000余场。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本地纠纷类未结治安案件的案管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我局规定的纠纷类败诉案件一票否决制度,积极配合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9起,办结29起,直接纠错率达到10%;全市公安机关共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48起,胜诉率97.13%,同比上升2.97%。
(二)完善纠纷化解排查机制。2020年,我局完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排查机制,截至6月底,县级公安信访室已全部纳入当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信访超市),实现涉警信访“最多跑一地”。全年初信初访的化解率已达96%。
(三)夯实基层矛调工作。我局出台《全市公安机关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扬旗行动实施计划》,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加快创建一批具有温州特色、群众满意、全国领先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的目标。目前,获得省厅“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称号3个,纳入争创单位6个。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法治政府建设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少数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有待进一步加快,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还需进一步增强,数字赋能法治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利民为本、法治为基、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理念,补足短板,不断创新,以法治温州建设六大抓手为切入点,加快推进公安法治政府建设。
(一)进一步健全公安执法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坚决杜绝运动式、“一刀切”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二)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项目。深入宣传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进城乡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健全民警学法用法制度,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制度。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推动互联网成为普法主阵地。
(三)进一步深化提升诉源治理项目。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完善“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渡体系,健全统一受理、分类流转、调解前置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有效减少诉讼案件数量。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依法推进“少捕慎诉”工作,有效降低刑事发案量。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持续推动县级公安机关全面建成运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立“集约化办案、全流程管控、一站式服务、专业化保障、一体化协同”机制。建设智能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对接处警、执法办案、涉案人员、涉案物品、办案场所及卷宗材料等全要素管理、全流程掌控、全智能运行。推动公安业务警种落实执法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健全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建立以派出所“三位一体”管理机制为基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主导的两级架构执法监督管理模式。
(五)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做好涉企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全面建立标准化的执法指引,明确轻微违法告知承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的适用范围、程序。进一步完善涉企轻微行政违法行为“首次不罚”目录清单,实行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共性问题约见、违法行为纠错等制度。
(六)进一步推进数字赋能执法工作。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推动执法权力全流程网上运行、全流程自动留痕、全流程电子监管,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加强“掌上执法、掌上办案”常态化运行,探索非接触式智能化监管。建设智慧警务应用。完善网络生态治理信息管理系统。
温州市公安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