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监督本级公安机关其队部门和下级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 。受理、交办、转办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协调督办、审查重要信访事项,开展信访答复复查、责任追究、司法求救助以及终结申报和审核工作。分析研究信访情况,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