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干部监督、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训练工作。负责管理城区分局领导班子及副科长级干部,承担县、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协管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组织生活和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干部人事管理、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定全市公安教育训练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