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发展规划、技术管理、科研推广及专业手段建设。负责全市刑事科学技术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组织开展刑事科学技术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和指导全市范围重特大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工作,承担刑事犯罪的物证检验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