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重大警务部署、执法执勤以及内部管理情况督察。负责处置涉及督察职责范围内的群众举报投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