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参与我国与有关国家地方执法部门建立的双边合作机制,协调办理跨国(境)案件。负责市局国际警务、因公出国管理等工作。协调办理出国培训,承担市局警务联络官、维和警察遴选工作。负责国际执法合作基础性工作。承担国际刑警组织地方联络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