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利停放被撞,车主还要被抓…
发布日期:2020-08-18 16:29 浏览次数: 来源:市公安局 字号:[ ]

说起车子

最重要的不过是车牌

每一块都是车主

“明媒正娶”的牌牌

如果不是

那就摊上事儿了

伪造、变造、套用车牌

该车牌就是“黑户”

而对真正的车主犹如噩梦袭扰

真主,反而变成“苦主”

最近一辆红色法拉利就因此落网了

究竟怎么回事儿

7月30日,温州公安交警一大队

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

得知在29日发生一起较大车损事故

这辆法拉利停放着被

一辆丰田车不小心撞到

受损较为严重

后法拉利车主自行前往

永嘉上塘修车厂修车

对方的保险公司在到达修车厂定损时

发现了一些端倪

随后向交警反映该情况

收到保险公司反映后

温州公安交警一大队机动中队

驱车前往永嘉上塘

同时联系永嘉上塘交警大队

先控制该辆套牌车防止其逃跑

查获该车后

现场

随后将该车送往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

虽然车辆把能看得到的部分

比如车架号改得与

被套用车辆一模一样

但是内部一些细节还是

被发现有所不同

最后鉴定结果认定该车

的确套用他车车牌

目前该案件在进行进一步的处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将被依法处以记12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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