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7/2023-00188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我局对案件暂扣款(保证金)资金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排查出一长期挂账未处理的涉案财物。经办民警多次联系其本人及其家属手机登记号码(2022年至今多次,未接通)、户籍地派出所核查(2022年至今多次,未反馈)、邮寄挂号信(2023.1.13)等多种方式,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目前该笔保证金处于长期无人认领状态。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温州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当返还被害人或利害关系人的涉案财物和孳息,无人认领的,办案机关应当公告通知;公告期满六个月仍无人认领的,经报请县级以上办案机关批准,通过拍卖或者变卖进行处置,所得价款上缴同级财政。
现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发起公告通知领款。
案由: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
当事人:孙立慧
保证金:3000元
暂扣日期:2019年3月27日
办案单位:温州市公安局城市公共交通分局
联系人:周警官 0577-8998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