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7/2023-00183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现对《温州市公安局关于废止温公通〔2018〕50号文件的决定》作如下解读:
一、废止背景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根据温州市公平竞争办公室“温公竞办〔2022〕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温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工程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温公通〔2018〕50号)文件予以废止。
二、废止过程
温州市公安局依法于 2023年2月16日在温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废止该文件的意见,2023年3月7日反馈公告了征求意见情况。公告结束后,经温州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对《温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工程车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温公通〔2018〕50号)文件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温州市公安局
解读人:俞坚
联系方式:0577-88300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