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 8人把自己“捕”进班房
发布日期:2020-08-07 09:16 浏览次数: 来源:苍南县公安局 字号:[ ]

  无视海洋伏季休渔相关规定,非法捕捞水产品,苍南这8人将自己“捕”入了班房!

  7月23日凌晨时分,苍南县霞关镇村民林某、王某、蔡某、王某、张某、黄某等8人明知还在休渔期,却怀着侥幸的心理,一起乘坐共同出资购买的渔船,携带漂流单片刺网、起网机等捕捞工具,从霞关出发,前往福建省台山岛附近的东海海域,放置漂流单片刺网进行捕捞作业。当晚9时5分许,当林某等8人回到霞关南坪码头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查扣1艘可疑渔船,查获龙头鱼、小黄鱼等3000余斤及漂流单片刺网55张、起网机等捕捞工具。经测量,该船使用的漂流单片刺网最小网目尺寸为36毫米,小于国家规定的漂流单片刺网最小网目尺寸50毫米,属于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

  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联合农业部门对相关人员依法展开调查,经审讯,以上8人对明知还在东海区海洋伏季休渔期间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均已被苍南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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