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到派出所报警 最后自投罗网
发布日期:2020-08-31 10:06 浏览次数: 来源:洞头区公安分局 字号:[ ]

近日,吴某喝酒后在家中与其妻子发生纠纷后,于凌晨来到洞头区公安分局大门派出所报警。大门派出所工作人员在与吴某交流过程中,发现该吴某是驾驶机动车来派出所的,并且态度恶劣,情绪激动,大声喧哗,身上伴随着浓重的酒味。于是通知洞头交警大队二中队协助调查。二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吴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4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民警调取路面及派出所内部视频监控,锁定该吴某驾驶机动车违法事实。面对民警询问,吴某亦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现场,民警对吴某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采取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强制措施,并告知吴某15日内来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有关国家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是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大于(等于)80mg/100是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涉嫌危险驾驶罪。吴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距离醉酒驾驶仅剩一步之遥。最终吴某将面临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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